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试卷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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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试卷附答案

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某公司向张伟预定了2000千克的黄鱼,并向他支付了1万元定金,约定3天后送达。张伟马上备货,发车前往。途经道路较为崎岖,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到达。某公司要求张伟承担违约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伟未按期送达货物,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B.因道路崎岖而翻车,这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

C.张伟未按期完成合同的约定,构成实际违约

D.张伟构成实际违约,某公司可以拿到违约金

答案:C

【详解】

A:未按期送达货物,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而不是诚实信用原则,A错误。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当遇到道路崎岖情况时,当事人应该预见有翻车的可能,谨慎驾驶。所以因道路崎岖而翻车不能作为免责的情形,B错误。

C:依据题意,张伟预定了2000千克的黄鱼,并向他支付了1万元定金,约定3天后送达。张伟马上备货,发车前往。途经道路较为崎岖,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到达。这说明老张未按期完成合同约定,构成实际违约,C正确。

D:根据题意,双方未约定违约金,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点睛】

2.甲运输公司受乙公司委托将一批海鲜运往丙地,并收受乙公司1万元定金,双方另约定2万元违约金。运输途中因道路崎岖导致车子侧翻,海鲜散落一地。为减少损失,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就地出售了海鲜,还是给乙公司造成了3万元损失。本案中甲公司()

①遵循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②因道路崎岖导致车子侧翻,不属于不可抗力

③要向乙公司支付2万元违约金和1万元定金

④须向乙公司双倍返回定金并赔偿3万元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

①:甲公司积极配合乙公司,根据“道路崎岖导致车子侧翻,海鲜散落一地”的实际情况履行通知、协助乙公司履行合同等义务,遵循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①正确。

②: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路况是可预见的,不属于不可抗力,②正确。

③: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③错误。

④:“为减少损失”,“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取得联系”意味着合同变更,无需赔偿3万元损失,④错误。

故本题选A。

3.在法律运行中,对“守法”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守法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B.守法是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不包括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

C.守法是严格办事的活动和状态

D.守法的主体最为广泛

答案:

B守法是法律实施的一项基本活动,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权利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义务并履行义务,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守法是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的有机统一。故B项错误。与法的实施中其他两种形式,即司法和执法相比,守法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按照宪法的规定,在我国,守法的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3)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法理学法的实施守法

4.单选题所谓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其中,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属于()。

A:犯罪主体

B:犯罪客体

C:犯罪的主观方面

D:犯罪的客观方面

答案:

C

参考C[解析]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并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其中,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是犯罪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及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由罪过、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主观方面因素构成。因此本题答案为C。

5.下列各项,属于婚姻法基本原则的有()

①婚姻自由、一夫一妻②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③男女完全自愿④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

①②:题干要求的是属于婚姻法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故①②正确。

③④:男女完全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婚姻的具体条件,选A项。

故本题选A。

6.H公司是“某粮液”酒类注册商标所有人。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在对S食品商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店内装潢展示有“某粮液”及相应图案图标,并销售“某粮液”字样的相关白酒。经鉴定,S食品商行所售白酒并非H公司生产的产品。据此可知()

①S食品商行的相关销售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S食品商行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③S公司侵犯了H公司的商标权,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④“某粮液”的相应图案和图标是H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

①②:经鉴定,S食品商行所售白酒并非H公司生产的产品,说明S食品商行的相关销售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知识产权,S食品商行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①②符合题意。

③: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属于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③排除。

④:“某粮液”的相应图案和图标属于商标权,不是H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④排除。

故本题选A。

7.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关于劳动报酬,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就是人们常说的工资

②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③工资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

④劳动报酬问题一般不会成为劳动争议的焦点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A

【详解】

④:劳动报酬问题一向是劳动争议的焦点,④说法错误。

①②③:劳动报酬就是人们常说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工资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故①②③正确。

故本题选。

8.某校高二(1)班期末考试作文的话题是劳动。题目要求考生写一篇演讲稿,倡议大家“热爱劳动,从我做起”。下列能为上述话题提供理论支撑的是()

①劳动是生产关系的核心②劳动是财富和幸福的源泉

③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④劳动只会创造物质财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

①:生产关系的核心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①错误。

②③:试题要求考生写一篇演讲稿,倡议大家“热爱劳动,从我做起”,能为上述话题提供理论支撑的是劳动是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活动,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源泉,②③符合题意。

④:劳动能创造物质财富,也能创造精神财富,排除④。

故本题选C。

9.单选题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

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

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

答案:

D

参考【答案】D。根据题意,对犯A罪的判决:一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需要考虑其具有的法定情节或酌定情节。选项A、B的错误在于“身无分文”不属于酌定从轻判处刑罚的情节。选项C适用刑罚错误,应判处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解答本题首先需要看清题干,在正确理解题意之后方能准确作答。应注意题干中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等关键词。.

10.孙某与张某在工作中产生矛盾。张某用一些粗俗的语言在自己的朋友圈辱骂孙某,并附上了孙某的个人信息等。张某的不当言论在一定范围内流传开来,给孙某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②张某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③孙某可以请求恢复荣誉④张某应当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

①②:张某用一些粗俗的语言在自己的朋友圈辱骂孙某,并附上了孙某的个人信息等,张某的不当言论在一定范围内流传开来,给孙某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这说明张某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①②符合题意。

③:应该是恢复名誉,而不是“恢复荣誉”,③错误。

④: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而“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之一,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1.张某与李某因承包鱼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张某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他可以()

A.上诉

B.经一审法院同意后上诉

C.经诉讼代理人同意后上诉

D.要求撤诉,改为仲裁

答案:A

【详解】

A: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A项正确。

BC:当事人有独立的上诉权,无须经法院或其他人同意,故排除B、C两项。

D:张某与李某因承包鱼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不能要求撤诉,故D不选。

故本题选A。

12.不少返乡创业的年轻人从小在乡村长大,他们在城市求学后学习了本领、积累了知识,返乡创业,带动人才、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汇聚。但是去乡村创业,不能只有一腔热情。返乡创业者()

①应该准备符合要求的文件

②只需要提升自己在返乡创业群体中的威望

③应该以创办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为主

④应该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

①④:材料中去乡村创业,不能只有一腔热情,创业者需要准备符合要求的文件,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①④符合题意。

②:创业者需要提升自己在返乡创业群体中的威望,但不是唯一条件,②说法绝对,应排除。③:创业者选择何种类型的经营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不一定要以创办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为主,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3.2020年4月,李某因事故致残,获得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40万元。2020年8月,李某的母亲去世,李母在遗嘱中载明,其遗产30万元由李某继承。李某与妻子侯某婚后除共同购买的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2021年5月,李某与侯某因感情破裂离婚。关于二人财产分割,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李某能获得80万元和半套住房的财产②侯某能获得45万元和半套住房的财产

③一套住房和5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因事故所得和继承所得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

①④:残疾补助属于个人财产,继承母亲的遗产业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而20万存款和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可以获得10万存款+40万伤残补助+30万遗产+半套住房,①④正确。

②③:侯某能获得10万存款+半套住房,这两个选项均表述错误,排除②③。

故本题选B。

14.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关于遗嘱,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A.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六种

B.如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C.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D.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法律上称之为遗嘱

答案:D

【详解】

A:从形式上看: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A正确但不符合试题要求。

B: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B正确但不符合试题要求。

C:在不同层次的遗嘱之间,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效力,C正确但不符合试题要求。

D: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称之为遗赠,D错误但符合试题要求。

故本题选D。

15.80多岁的白老太有一儿一女。2018年老人被安置在敬老院却没人交钱。如今白老太住在敬老院三年多了,护理费每月1000元,现在已经欠了三万多元。在本案中,白老太的子女()

A.不应该把吴老太安置在敬老院 B.虐待老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C.遗弃老人,吴老太有权提请法院判决 D.虽违背道德但并未违背法律

答案:C

【详解】

C: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家庭成员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构成遗弃行为,被遗弃者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故C正确。

A:根据实际情况并与父母商量,让老人到敬老院养老也是一种赡养方式,因此把吴老太安置到敬老院未必就是不应该,要具体分析,故A不选。

B:材料强调的是遗弃老人,而没有涉及虐待老人,而且“虐待”未必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故B不选。

D:遗弃行为既违背道德又违背法律,故D不选。

故本题选C。

16.2020年5月,宋某参加自发组织的羽毛球比赛。在与周某的正当比赛中,宋某被周某击出的羽毛球击中右眼。经过医院治疗后,宋某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周某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②周某的行为与宋某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③对宋某的诉求,法院不会支持

④对宋某的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

①:本案中,周某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格利益,①不选。

②:宋某在与周某的正当羽毛球比赛中,被周某击出的羽毛球击中右眼,造成了对身体组织的伤害,②正确。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意味着对于致人伤害的活动参与人而言,只要不存在重大的违规行为和主观上的伤害恶意,即使给对方造成了伤害,其行为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

④: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的起诉,法院一般会受理,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7.张某与施某在2018年2月登记结婚,张某在移动公司上班,年薪10万元,婚前张某名下有一套写字楼,婚后出租,年租金2万元。2020年7月,张某因交通事故而亡,肇事者给予赔偿金40万。如果他们没有财产约定。下列属于施某可继承的夫妻共同财产是()

A.婚后,张某的年薪和他名下的写字楼 B.婚后,张某写字楼的租金和赔偿金

C.婚后,张某的年薪及写字楼的租金 D.婚后,张某名下的写字楼和租金

答案:C

【详解】

A:张某名下的写字楼属于婚前不属于婚后购得,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张某的婚后年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错误。

B:赔偿金属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属于遗产,B错误。

C:张某的婚后年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出租的写字楼的租金,C正确。

D:张某名下的写字楼属于婚前不属于婚后购得,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D错误。

故本题选C。

18.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其中,债券关系的客体是()

A.物 B.行为 C.人格利益 D.商业标记

答案:B

【详解】

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的对象,它因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

A: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B: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债券关系是一种债权关系,因此其客体应该是行为,B符合题意。

C: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C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D: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故本题选B。

19.某小区居民甲在开车时不小心将乙养的一条宠物狗碾死了。为此甲和乙之间发生了纠纷。甲乙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方式是()

A.乙向法院起诉,让甲赔偿

B.乙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让甲赔偿

C.乙可以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让甲赔偿

D.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让甲赔偿

答案:B

【详解】

AC:选两个项观点正确,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符合设问中的“最好的方式”这一限制性要求,AC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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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试卷附答案

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某公司向张伟预定了2000千克的黄鱼,并向他支付了1万元定金,约定3天后送达。张伟马上备货,发车前往。途经道路较为崎岖,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到达。某公司要求张伟承担违约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伟未按期送达货物,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B.因道路崎岖而翻车,这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

C.张伟未按期完成合同的约定,构成实际违约

D.张伟构成实际违约,某公司可以拿到违约金

答案:C

【详解】

A:未按期送达货物,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而不是诚实信用原则,A错误。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当遇到道路崎岖情况时,当事人应该预见有翻车的可能,谨慎驾驶。所以因道路崎岖而翻车不能作为免责的情形,B错误。

C:依据题意,张伟预定了2000千克的黄鱼,并向他支付了1万元定金,约定3天后送达。张伟马上备货,发车前往。途经道路较为崎岖,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到达。这说明老张未按期完成合同约定,构成实际违约,C正确。

D:根据题意,双方未约定违约金,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点睛】

2.甲运输公司受乙公司委托将一批海鲜运往丙地,并收受乙公司1万元定金,双方另约定2万元违约金。运输途中因道路崎岖导致车子侧翻,海鲜散落一地。为减少损失,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就地出售了海鲜,还是给乙公司造成了3万元损失。本案中甲公司()

①遵循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②因道路崎岖导致车子侧翻,不属于不可抗力

③要向乙公司支付2万元违约金和1万元定金

④须向乙公司双倍返回定金并赔偿3万元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

①:甲公司积极配合乙公司,根据“道路崎岖导致车子侧翻,海鲜散落一地”的实际情况履行通知、协助乙公司履行合同等义务,遵循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①正确。

②: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路况是可预见的,不属于不可抗力,②正确。

③: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③错误。

④:“为减少损失”,“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取得联系”意味着合同变更,无需赔偿3万元损失,④错误。

故本题选A。

3.在法律运行中,对“守法”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守法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B.守法是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不包括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

C.守法是严格办事的活动和状态

D.守法的主体最为广泛

答案:

B守法是法律实施的一项基本活动,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权利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义务并履行义务,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守法是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的有机统一。故B项错误。与法的实施中其他两种形式,即司法和执法相比,守法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按照宪法的规定,在我国,守法的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3)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法理学法的实施守法

4.单选题所谓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其中,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属于()。

A:犯罪主体

B:犯罪客体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