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莫建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莫建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题目】 2019年1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莫建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莫建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1)判断:莫建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请你结合此案例写出你判断的理由。
(2)对莫建成的处罚属于什么类型的处罚?具体包括哪几种?
(3)看了此案例后,你有什么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