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曾采访过一个青少年犯罪团伙“老大”林林,获知了林林的犯罪经历。请你阅读下面这段文字,并回答问题。
【题目】《今日说法》曾采访过一个青少年犯罪团伙“老大”林林,获知了林林的犯罪经历。请你阅读下面这段文字,并回答问题。
林林:我叫林林,今年17岁。读初一时,由于成绩不好,我开始经常旷课去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并在那里结识了一批社会上的小混混,零用钱不够花,我就去勒索小同学的钱。后来我索性辍学了,在社会上打拼的过程中,我组建了一个由10多个人组成的团伙,他们的年龄都与我差不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们结伙抢劫18起,故意致人重伤4起,劫得财物约6万元。
记者: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待林林的将是法律的处罚。
(1)林林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2)请指出林林辍学后的行为的性质,并结合材料分析理由。
(3)林林的犯罪经历对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有什么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