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来源: 财会    会计继续教育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A、应纳税所得额30%

B、应纳税额30%

C、应纳税所得额12%

D、会计利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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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