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刘某原在某研究所从事微波通信机的研究。1987年3月刘某辞职。同年11月受聘于某公司,两个月后被公司在刘某的指导下开发出64路微波通信机,依我国专利法,该项专利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 )。
工程师刘某原在某研究所从事微波通信机的研究。1987年3月刘某辞职。同年11月受聘于某公司,两个月后被公司在刘某的指导下开发出64路微波通信机,依我国专利法,该项专利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 )。
A、刘某
B、某研究所
C、某公司
D、某公司与某研究所共有
本站整理有大量高等教育、资格考试类试题答案,Ctrl+D收藏备用!
答案解析
上一篇: 海运提单与不可转让海运单的区别
下一篇: 主场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