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犯罪危害,远离违法犯罪)
【题目】(认清犯罪危害,远离违法犯罪)
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被告人高承勇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连续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犯罪,共致11名士性被害人死亡。2018年3月30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高承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高承勇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植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桂准,2019年1月3日上午,高承勇被执行死刑。
(1)上述案例表明了什么?
(2)上述案例给了我们哪些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