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45岁。不慎被烧伤,Ⅱ度、Ⅲ度面积达60%,体重60kg,其伤后按公式计算第一个8小时应补充所需的丢失液体量为()。烧伤后应积极抗休克治疗,应迅速补液,补液量常用公式计算: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Ⅱ度、Ⅲ度)每公斤体重应补胶体与电解质液共1.5ml,此为其伤后的丢失液体量。故该患者其丢失液体量应为5400ml,伤后第一个8小时应补给总量一半,则为2700ml。本题考点为丢失量,不包括24小时常规补液量2000ml。

来源: 职业资格    执业医师考试   

男,45岁。不慎被烧伤,Ⅱ度、Ⅲ度面积达60%,体重60kg,其伤后按公式计算第一个8小时应补充所需的丢失液体量为()。烧伤后应积极抗休克治疗,应迅速补液,补液量常用公式计算: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Ⅱ度、Ⅲ度)每公斤体重应补胶体与电解质液共1.5ml,此为其伤后的丢失液体量。故该患者其丢失液体量应为5400ml,伤后第一个8小时应补给总量一半,则为2700ml。本题考点为丢失量,不包括24小时常规补液量2000ml。

A、2400ml

B、2700ml

C、3100ml

D、3000ml

E、40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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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