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两位男子在杭州一家炒货店买了糖炒栗子,发现包装袋上印有“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等内容,认为这个“最”字有问题,随后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认定该店违反了去年实施的新《广告法》中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国家级”、“首个”、“最好”、“最大”等极限词用语。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处以20万元罚款。
【题目】今年1月,两位男子在杭州一家炒货店买了糖炒栗子,发现包装袋上印有“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等内容,认为这个“最”字有问题,随后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认定该店违反了去年实施的新《广告法》中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国家级”、“首个”、“最好”、“最大”等极限词用语。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处以20万元罚款。
(1)在广告中使用“极限词用语”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2)你如何看待向有关部门举报该店的两位男子的行为?
(3)该事件给我们怎样的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