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动产质押第三方监管授信业务管理办法》【鄂农信发〔2013〕45号】规定,质押期间,对质物应实行“逐日盯市”,当质物市场价值发生下跌时应对措施不包括【】。(财经考试,经济师,中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试题)

来源: 经济师    财经考试    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师   

【单选题】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动产质押第三方监管授信业务管理办法》【鄂农信发〔2013〕45号】规定,质押期间,对质物应实行“逐日盯市”,当质物市场价值发生下跌时应对措施不包括【】。

A当质物价格下跌超过10%时,专管客户经理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追加质物或提供新担保措施。

B若发出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借款人仍不能追加质物或者提供新担保措施,或者发出通知后质物价格继续下跌,总跌幅超过15%且借款人未追加质物或者提供新担保措施,农信社有权宣布授信提前到期并处分质物。

C处分质押物所得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债务及相关费用的,采取其他方式向借款人继续追索。

D处分质押物所得超出借款人债务及相关费用的,超出部分归农信社所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