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5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规2294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A.120平方米 B.125平方米 C.130平方米 D.135平方米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A.120平方米 B.125平方米 C.130平方米 D.13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