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32017年5月拍卖公司接受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被法院依法查封的被执行人胜利公司的一套商业用房3185
2017年5月拍卖公司接受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被法院依法查封的被执行人胜利公司的一套商业用房进行拍卖,由于宣传得力咨询报名的人很多,其中相当多的人都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公告期间,被执行人胜利公司称他正在和申请执行人协商,有可能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要求拍卖公司中止拍卖,拍卖公司答复说,我公司收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进行拍卖,如果没有法院的公告,我公司没有权利单方面中止拍卖。拍卖的前一天,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不需要进行拍卖被查封的财产为由,要求撤回拍卖,拍卖公司与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了撤回拍卖手续,但是要求收取拍卖公司为本次拍卖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法院认为这些费用应该由被执行人胜利公司承担,但胜利公司拒绝向拍卖公司支付这些费用,因为我公司不是本次拍卖委托人,我与拍卖公司间没有任何关系,既然拍卖是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委托也是人民法院决定的,拍卖公司为拍卖支付的费用由人民法院承担。 问题:1.拍卖公司拒绝被执行人胜利公司要求中止拍卖的理由,拍卖人在何种情况下应该中止拍卖? 2.人民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回拍卖委托,本次拍卖中人民法院撤回拍卖委托是否合法? 3.拍卖公司在本次拍卖中支付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