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际商务师 职业资格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规定了损害赔偿的可预见上限,即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仅对在违约时可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的、可能因其不履行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本站整理有大量高等教育、资格考试类试题答案,Ctrl+D收藏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