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选题]
来源: 民法典
21.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选题]
A.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
B.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C.占份额二分之一以上
D.全体
答案解析:《民法典》第301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