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来源: 法律    国家司法考试   

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该法律条文承认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可以作为中国法律渊源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律适用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从总体上规定了在民商事领域国际条约的优先地位

本站整理有大量高等教育、资格考试类试题答案,Ctrl+D收藏备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