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股东以将其股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的方式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以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为由,请求作为名义股东的债权人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 [单选题]
来源: 民法典
201.股东以将其股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的方式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以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为由,请求作为名义股东的债权人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 [单选题]
A应予支持
B.不予支持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来源: 民法典
201.股东以将其股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的方式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以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为由,请求作为名义股东的债权人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 [单选题]
A应予支持
B.不予支持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