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010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理清了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广告主、广告联盟、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各方在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关于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传播淫秽信息犯罪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

来源: 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题库   

36.2010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理清了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广告主、广告联盟、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各方在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关于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传播淫秽信息犯罪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

A.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是淫秽网站,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等服务,收取服务费,并符合《解释(二)》规定的情形的,将追究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

B.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是淫秽网站,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等服务,收取服务费,并符合《解释(二)》规定的情形的,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C.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是淫秽网站,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等服务,收取服务费,并为淫秽网站提供代收费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

D.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是淫秽网站,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等服务,收取服务费,达到五个网站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