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确定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规定核定。所称“正当理由”,有【】情形。(财经考试,经济师,中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查题)
来源: 中级经济师 财经考试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经济师
【多选题】 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确定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规定核定。所称“正当理由”,有【】情形。
A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B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C将股权转让给配偶
D将亏损企业的个人股权实施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