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相关栏次。 *
来源: 税务师
3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相关栏次。 *
A、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B、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C、其他免税销售额
D、《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