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刘某盗窃李某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元,公安机关将鉴定结论告知了刘某,没有告知李某。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对的。

来源: 国家司法考试    法律   

犯罪嫌疑人刘某盗窃李某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元,公安机关将鉴定结论告知了刘某,没有告知李某。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对的。

本站整理有大量高等教育、资格考试类试题答案,Ctrl+D收藏备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