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66根据《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规定,海员上船工作最低年龄是(16岁)。1081
题目:根据《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规定,海员上船工作最低年龄是(16岁)。题目解析:国际劳工组织于2006年出台了一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2006),并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该公约的目的是为海员争取更好的工作环境,被称作海员的“权利法案”,并与SOLAS公约、STCW公约和MARPOL公约合称国际海运业的“四大支柱”。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于2006年2月7日在日内瓦举行了其第94届会议,并希望制订一项条理统一的单一文件,尽可能体现现有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中所有最新标准以及其他国际劳工公约中的基本原则,特别是: 《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 《1948年结社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利公约》(第87号), 《1949年组织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第98号), 《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第100号), 《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 《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 《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第138号), 《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第182号), 并意识到本组织倡导体面劳动条件的核心使命, 并忆及1998年《国际劳工组织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 还意识到海员也受国际劳工组织其他文件保护,且享有已确立的其他适用于所有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并认为由于航运业的全球性特点,海员需要特殊保护, 还意识到经修订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经修订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中关于船舶安全、人身安保和船舶质量管理的国际标准,以及经修订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中的海员培训和适任要求, 并忆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一个总体法律框架,海洋中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在此框架下展开,它是海事部门进行国家、地区和全球性活动和合作的基础,具有战略性意义,其完整性需要得到维持, 并忆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九十四条特别确立了船旗国对悬挂其旗帜船舶的劳动条件、船员配备和社会事务的责任和义务, 并忆及《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第十九条第八款规定,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大会通过任何公约或建议书或任何成员国批准任何公约都不能被视为影响到那些确保有关工人得到优于公约或建议书所规定条件的法律、裁定、惯例或协议, 并确定此新文件的制订应保证得到致力于体面劳动原则的各国政府、船东和工人尽可能最广泛的接受,且能够便于更新并使其能够有效地实施和执行, 并确定就本届会议议程的唯一项目通过某些建议,以完成这一文件, 并确定这些建议应采取一项国际公约的形式; 于2006年2月23日通过以下公约,引用时可称之为《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译文:规则与守则1、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1.1最低年龄目的:确保未成年人不得上船工作。一、低于最低年龄的人不得在船上受雇、受聘或工作。二、本公约初始生效时,最低年龄为16岁。三、守则规定情形中的最低年龄应要求更高。标准A1.1最低年龄一、禁止雇佣、使用任何16岁以下的人员上船工作。二、禁止18岁以下海员夜间工作。就本标准而言,“夜间”应根据国家法律和实践予以定义,应该包括从不晚于午夜开始至不早于上午5点钟结束的一段至少9个小时的时段。三、下列情况下,主管当局可对严格遵守关于夜间工作的限制作出例外规定:(一)根据已经确定的项目和日程安排,有关海员的有效培训将被扰乱;或(二)职责的具体性质或认可的培训项目要求例外情况所涵盖的海员履行夜间职责,且主管当局在与有关船东组织和海员组织协商后确定该工作不会对他们的健康或福利产生有害影响。四、禁止雇佣或使用18岁以下海员从事可能损害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这些工作的类型应由国家法律或法规确定,或由主管当局根据相关国际标准与有关船东组织和海员组织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