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拿起手机拍几张照片,录一段视频,随后分享,成为许多人的生活习惯,有人还通过“随手拍”监督举报。但是,“随手拍”也可能面临着法律风险,《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了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未经他人同意,“随手拍”若造成他人名誉或人格受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公民不能把“随手拍”当成“随意拍”。
【题目】 在日常生活中,拿起手机拍几张照片,录一段视频,随后分享,成为许多人的生活习惯,有人还通过“随手拍”监督举报。但是,“随手拍”也可能面临着法律风险,《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了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未经他人同意,“随手拍”若造成他人名誉或人格受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公民不能把“随手拍”当成“随意拍”。
结合材料,运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相关知识,说明公民不能把“随手拍”当成“随意拍”的合理性。